关于《2010等你来》被“网友”指责“抄袭”之我见


  [2010-04-27]
文:何鉴秋

  部分境外媒体的猜测性报道,在“网友”中迅速扩散,导至各种争议和不实报道随即充斥网络媒体。为避免借音乐“抄袭门”来“以讹传讹”地误导公众,我们有必要理性地分析问题,以正网络的视听。

  纵观“抄袭”论其实并不鲜见,针对中国的有武器“抄袭”论、制造业“抄袭”论,技术“抄袭” 论,连魔术师刘谦央视走红后,“抄袭”等新闻同样屡屡传来,乃见连品牌LG与MOTO间也打起了“抄袭”的官司仗……。解读胡乱指责“抄袭”背后的玄机,有些仅出于怀疑,并无确凿证据,有的则本是别有用心的。因此对于指责“抄袭”之事,不可人云亦云,至少我们还需要研究和讨论一下,区分抄袭、模仿、或者是创意的撞车等不同的情况,而必须尽量提供确凿的证据。否则,却会迎合了某些“媒体”“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炒作需要。试看打起某国“专家”、“网友”的旗号,转载了一些“似是而非”而混淆视听的文章,明明是一个推广性的普通MTV歌曲,却被记者提上了“关于上海世博会序曲涉嫌抄袭”问题(说也惭愧,我至今还不曾听说有什么上海世博会序曲?),刻意引出了那些不用负责任的“媒体”,“有意无意”的“转载”煽动,好家伙,一股不小的“抄袭”门,真的“推波助澜”地炒起来了。

  鉴别歌曲作品的是否有抄袭,首先需要看一下创作的时间、目的、手段。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分析是歌词抄袭还是曲调的抄袭?还是词曲全抄?是局部的模仿还是原封不动的剽窃?还要从音乐的各种因素,诸如结构因素、内容因素、风格因素、旋律因素、节奏因素、调式调性的因素等等,作全面地有理性的解剖和对比。一句话,需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作品分析”,拿出证据。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以赢利为目的之商品音乐,与人民大众音乐文化的传播,有着不同本质的区别,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制作的音乐,其商品性、娱乐性往往会占着主导的地位,艺术性、教诲性退居于次要的地位,然后科技制作的含量,以及宣传“包装”的手段,确是更容易为商品的消售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早已有很多的案例启示,一首本无多大印影响的一般作品,往往利用了著作权的“打官司”,加以“唯恐世界不乱”的炒作,终于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可这并不是音乐作品孰是孰非的胜利,显现的乃是不良营销的商业手段,或是说“阴谋诡计” 的广告得逞。

  不同文化的碰撞、排斥、淹没、吸收、交融,本是人类交际活动的必然现像,在文化的传播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应该是一件好事。让我们看看二则消息:

  上海世博局在18日作了一次正式回应,副局长黄健之表示已暂停使用被指抄袭的歌曲,并对事件展开调查。

  北京东方二十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在网易娱乐发布了消息。简录如下:“经亚洲经济开发机构竹中正会长调节安排,特别委托了在日本的文化名人——孔健先生就此事进行核实,并作出如下记录:于4月19日在惠比寿的酒店与日本音乐版权野口修会长等四人,约见日本著名歌手岗本真夜事务所负责人,一同就质疑问题进行了会谈,日方充分理解中方的立场,并达成排除歌曲抄袭争议的共识。”“日方依然认为这的确是不同的两首歌曲,尤其在需要表达的内容上,用轻松愉快的旋律,来表达迎接2010上海世博的感觉,与冈本的歌曲是有巨大差异的。日方人员声称:冈本真夜女士从没提到过上海世博会的宣传歌曲有抄袭等侵权事宜,只是公开表明:“能为世界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做出贡献,感到十分高兴和光荣”的心情。商讨时作为见证人有日本音乐界资深人士和著名音乐事务所社长野口修先生。”(网易新闻)

笔者以为,一个正直的音乐家首先应是胸怀坦荡,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当然是希望大家都能接受,并更愿意到处被传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过份不适当地强调知识产权,作品被垄断在唱片公司和娱乐公司的旗下,反而会与音乐家创作的初始愿望相背离。正因如此,把大众音乐和商品音乐相区别、予以分别对待是科学而合理的。日本音乐人对此的回应是明智的,别有用心的捕风捉影、吹毛求疵、“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之风可以休也,

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网络上,已有很多的网友进行了精心创作,涌现了不少的优秀作品,我坚信,在网络“把音乐回归人民大众”这条路将愈走愈宽。     

   另外,可能离题地说上一点;翻译介绍各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或用其音乐来填词作歌曲,世界各国都有着较长的历史,很多的非本土音乐,也因为与当地的语言和文字进行了“声情并茂”的无缝结合,到后来,已很难分辨它的出处。举一个已成为人类历史长河中,显现自由、和平之永远不灭的明灯,已为大家所经典传颂的《欢乐颂》(其旋律的骨干音同样也是3452),它既是贝多芬的也是世界的,正是这些优秀文化的相互滲透和交融,促使人们能够更多的理介和沟通。从这一点来说,“音乐没有国界”的说法,恐怕更容易被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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